晋江市GY2025—47号 55号 56号 57号 58号 63号 64号 65号 66号 67号 7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自然资告字[2025]58)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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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市GY2025—47号 55号 56号 57号 58号 63号 64号 65号 66号 67号 7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晋自然资告字**** 号




****政府批准(晋政地[2025]800号),******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准独立竞买。

**市GY2025—47号、55****人民政府承担项目产业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市GY2025—56号、57号、58号、64号、67****开发区管委会承担项目产业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市GY2025—63****办事处承担项目产业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市GY2025—65****人民政府承担项目产业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市GY2025—66****人民政府承担项目产业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市GY2025—72****人民政府承担项目产业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二)上述11宗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均为3万元/亩(折45元/平方米),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11****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但预申请人或其他竞买人不按规定参加拟出让宗地竞买的,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加急标书代写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9时0分0秒 至 2026年1月23日 11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6年1月16日 9时0分0秒 至 2026年1月26日 11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3日 11时0分0秒 加急标书代写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交地方式为我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二)上述11宗地块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办事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签订运营监管协议。

(三)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竞买申请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到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挂牌成交价款即该地块的总地价,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六)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七)土地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林地审核等审批手续。

(八)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九)土地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局
二〇二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四 日

附 表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其它条件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市GY2025-47号地块 东石镇永湖村 199 工业用地(其他制造业:面积 199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45-3 30-60 0 11 5 5
2 **市GY2025-55号地块 东石镇永湖村 3955 工业用地(其他制造业:面积 3955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45-3 30-60 0 200 5 5
3 **市GY2025-58号地块 **综合保税区 1599 工业用地(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面积 1599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3 30-60 0 59 5 5
4 **市GY2025-64号地块 **镇埔锦村 5577 工业用地(纺织服装、服饰业:面积 5577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65-3 30-60 0 237 5 5
5 **市GY2025-65号地块 安海镇前埔村 1789 工业用地(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面积 1789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5-3 30-60 0 119 5 5
6 **市GY2025-72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6667 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面积 6667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5-3 30-60 0 323 5 5
7 **市GY2025-67号地块 金井镇山苏村埔宅村 49436 工业用地(纺织业:面积 49436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45-4 30-60 0 2263 5 5
8 **市GY2025-56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20000 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面积 20000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5-3.0 30-60 0 1021 10 10
9 **市GY2025-57号地块 安海镇桐林村 2435 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面积 2435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1-3.0 30-60 0 114 5 5
10 **市GY2025-63号地块 ****社区 3465 工业用地(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面积 3465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45-3 30-60 0 252 5 5
11 **市GY2025-66号地块 磁灶镇龟山工业区 705 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面积 705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1-3 30-60 0 34 5 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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