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辰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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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嘉鱼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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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司位于嘉****工业园化工园区西**,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4.074323°,30.188980°,占地面积22030.89m2,所属行业类别为C2641涂料制造。该企业2013年前主要为空地,2013年进入工程建设阶段,设计年产8000吨醇酸树脂工业涂料,2018年在原厂区内预留车间建设“改建6000t/a水性涂料项目”,建设后年产醇酸树脂工业涂料2000吨、水性工业涂料2000吨、水性白乳胶4000吨,2020年左右停产。2025年10月现场踏勘期间,厂区内建(构)筑物尚未拆除,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尚未拆除,厂区内还有遗留产品、原辅料、固废等尚未清理完全。****开发区潘湾工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5)土地利用规划图,该地块未来规划为M3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相关要求,“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同级工业、国土**、建设和城乡规划等主管部门,以关停并转、破产、搬迁的化工、金属冶炼、农药、电镀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且原有场地拟再开发利用的以及本地区其他重点监管工业企业为对象,组织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掌握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基本情况,排查被污染场地(包括潜在被污染场地),建立被污染场地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共享信息。”、“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法规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和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025年11月,我公司委托专业的监测单位对地****实验室分析。本次调查实际在地块内布设9个柱状土壤采样点(CYS1~CYS9),采集30个土壤样品,布设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CYW1~CYW3),对应土壤点位CYS3、CYS5和CYS8,实际采样期间CYW1和CYW2未见地下水,因此共采集1个样品CYW3,布设了4个废水采样点位(CYFS1~CYFS4),1个底泥点位(CYDN1),共采集4个废水样品和1个底泥样品。地块外对照点地下水对照点DWE和DWS未见地下水,因此地块外实际采集了4个表层土壤对照样品(DSN、DSE、DSS、DSW)。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评估,并编制报告,调查结论如下:

土壤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监测指标包括pH、GB36600-2018表1中45项、1,3,5-三甲苯、1,2,4-三甲苯、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锑、钡共计52项。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送检土壤样品pH值范围在7.44~8.71,平均值为8.03,与地块外对照点检测值水平相当。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它指标均有检出;29项挥发性有机物和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指标均未检出;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各指标检出值范围与地块外对照点检测范围水平相当。

监测指标中除钡、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1,2,4-三甲基苯和1,3,5-三甲基苯外各指标检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钡、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1,2,4-三甲基苯和1,3,5-三甲基苯指标检测值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调查结果:地下水所有样品送检指标包括pH、砷、汞、铅、镉、六价铬、苯、甲苯、二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乙苯、苯乙烯、1,2-二氯乙烷、镍、锑、钡、铜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常规指标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硒、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共计42项。其中六价铬、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汞、乙苯、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苯、1,3,5-三甲基苯、1,2-二氯乙烷、1,2,4-三甲基苯、挥发性酚类、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硒共计20项检测指标未检出,其它指标均有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pH值监测值为7.9。监测指标中除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外其它指标检测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检测结果满足基于HJ25.3-2019计算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废水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废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铜、砷、汞、铅、钡、镉、六价铬、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乙苯共计16项,其中汞、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钡、镉、铅、pH等8项指标有检出外,其它指标均未检出。

监测结果表明,CYFS1~CYFS4废水检测指标中除钡、1,3,5-三甲苯、1,2,4,-三甲苯等指标无评价标准外,其余检测指标检测值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长江**段。

底泥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底泥监测指标包括pH、GB36600-2018表1中45项、1,3,5-三甲苯、1,2,4-三甲苯、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锑、钡共计52项。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底泥样品pH为7.88。重金属指标中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它指标均有检出;29项挥发性有机物和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指标均未检出;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监测指标中除钡、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1,2,4-三甲基苯和1,3,5-三甲基苯外各指标检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钡、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1,2,4-三甲基苯和1,3,5-三甲基苯指标检测值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要求,后期可继续用于工业用地使用,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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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