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评审
2、征集项目编号:****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修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12-23,更正为:2025-12-2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08 09:00:00,更正为:2026-01-09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08 09:00:00,更正为:2026-01-09 09:00:00。标书代写
1. 征集文件第三章中所有“服务费计取标准:《****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川价发〔2008〕141 号文)对应收费标准的50%。合同最终结算价以《****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川价发〔2008〕141 号文)计算后×50%×供应商下浮收费比例( %)×考核系数进行结算,供应商只需要报服务收费比例。此价格包含完成本合同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更正为“服务费计取标准:《****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川价发〔2008〕141 号文)对应收费标准的50%。合同最终结算价以《****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川价发〔2008〕141 号文)计算后×50%×供应商收费比例( %)×考核系数进行结算,供应商只需要报服务收费比例。此价格包含完成本合同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
2.征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中补充收费说明“★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更正为“★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1500元,按1500元收取。”
3. 征集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审查“供应商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更正为“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更正为: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00秒(**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4日
无
名 称:****
地 址:**市黄**路259号
联系方式:0838-****195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长江东路211号1栋F7-1号
联系方式:0838-****688、0838-****699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0838-****195
征集人:****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