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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妈祖祖庙升天楼休闲平台项目
澄清公告(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关于“湄洲妈祖祖庙升天楼休闲平台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内容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六点原内容: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款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为: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预付款计入工程总价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款的40%。进度款支付期限:施工材料与主设备进场后7日内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澄清修改为:
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0%,****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及履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则发包人不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
2、预付款支付期限: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1、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2、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提交签约合同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不予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
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签约合同价款的50%时(含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4%)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完为止),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前扣完。
本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