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车站洛阳龙门站直梯大修项目采购方式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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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站直梯大修项目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

****拟对以下物资设备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简述如下:

包件号

包件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拟采购

供应商

采购方式及理由

BJ-01

**车站****站直梯大修

1

/

****

单一来源采购

依据:

1.《****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运营物资采购管理、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郑铁物函〔2024〕527号)【三】 :【需求单位(部门)提出的理由充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可直接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四)因维修、更换、扩充所需的物资,必须保证与原有物资一致或者配套,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2.《****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郑铁客〔2018〕140号)文件第六章,第41条规定:客运电梯的大修或技术改造,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

1、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按照《****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铁物资[2025]108号),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请求及主张;④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⑤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⑥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省**市管**货站街142号

联系人: 韩工

电 话:0371-****5855;

传 真:0371-****5847;

邮政编码:450002。

********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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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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