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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申请办理位****开发试验区金辉大道北侧地块的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项目位置:****开发试验区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
(2)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
(3)0.8≤容积率≤2.0。
(4)建筑系数:≥40%。
(5)10%≤绿地率≤20%。
(6)建筑高度:≤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30米)。
(7)停车位: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8)本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建筑面积的15%,容积率超过1.8的,则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可建设用地×1.8容积率所得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4日至1月2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市**街道公示栏及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站(http://www.****.cn/)。
5.联系电话:0668-****186。
******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