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眼科医院新院区楼体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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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院区楼体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4

****新院区楼体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院区楼体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

(元)

1

包1

****新院区楼体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

180000

180000

180000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5.2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5.4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中标(成交)情况

中标(成交)供应商

总报价(元)

****公司

177999

三、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参照《****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协会《**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四、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文明大道东段

联系人: 吴科长、杜科长

联系方式:0372-****056 0372-****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市**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成翔电器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2-****777、186****0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2-****777、186****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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