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24
苯酚丙酮装置副产综合利用项目位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片区**港海豚路1号广****公司厂区双酚A项目内,不新增用地。公司于2024年5月委托****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11月13日取得项目环评批复(自贸钦审批环〔2024〕53号),同意项目建设。
①对苯酚丙酮装置进行优化改造,提高装置产能。
②新增建设9160吨/年a-甲基苯乙烯(AMS)回收装置,包括AMS产品塔及附属设备、AMS产品罐及产品装卸等。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原建设内容内的丙酮储罐列入企业后续三期建设计划及其验收范围,故本次验收范围不含丙酮储罐。现状装置内的丙酮产品继续依托C3项目现有丙酮储罐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因企业建设计划调整,新增丙酮储罐纳入企业后期建设计划。故本次验收内容包括①对苯酚丙酮装置进行优化改造,提高装置产能,苯酚产品量新增5.28万吨/年、丙酮产品量3.2488万吨/年的产品规模。②新增建设9160吨/年a-甲基苯乙烯(AMS)回收装置,包括AMS产品塔及附属设备、AMS产品罐及产品装卸等。
同时查验项目主体工程、储运工程(不含丙酮储罐)、生产工艺、产品及产能等情况是否与环评内容一致,依托工程是否能够依托,以及运行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是否完善、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按要求实施。
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基本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不涉及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所列的重大变动情况。
即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苯酚丙酮装置副产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文中第八条所列情况。经环保审批后建设,项目建设执行了环保 三同时 制度,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外排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5****9367
验收公示本、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 https://pan.**.com/s/16Hto-kRuTyWXrmbujYrV6Qpwd=ebd2 提取码: eb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