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药品、食品异物检测用III类射线装置

审批
福建-厦门-同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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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24

项目名称 销售、使用药品、食品异物检测用III类射线装置
建设地点 ****门市**区同集北路168号1楼-104 营业面积
(平方米)
3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许**
联系人 欧阳惠 联系电话 181****7054
项目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0.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销售药品、食品异物检测用X射线装置。射线装置销售后,由公司人员在终端用户处进行安装调试。 二、建设规模 销售规模如下: 1、X射线异物检测机(最大导管电压 80kV,最大导管电流 3.3mA, 最大销售量 40 台/年);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安全管理措施:1、定期测定X射线异物检测机的X射线泄露量,并记录保管;2、X射线异物检测机操作人员作业时间管理;3、X射线异物检测机安全对策根据被测物品的形状、重量、包装类型,在前后端传送带安装防止X射线泄露防护罩或X射线泄露防护帘。4、禁止对X射线异物检测机和前后装置进行分解和改造。本装置是按照《电离放射线故障防止规则》为基准设计的安全装置。本公司销售的X射线异物检测机的X射线泄露量为1μ Sv/h或更低
承诺:**** 许**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许**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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