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公司丰乐、大湖岭等2****营业部****营业部南台服务区分店、****服务区分店)共四个门店经营性食材采购项目询价邀请
(适用于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 采用询价采购****服务区****公司丰乐、大湖岭等2****营业部****营业部南台服务区分店、****服务区分店)共四个门店经营性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备案编号:/
2、招标编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服务区****公司****营业部****营业部南台服务区分店)、****服务区****公司****营业部****营业部忠信服务区分店)等 4****营业部经营性食材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采购包2、均适用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必须为近三年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书面承诺。 (2)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可证四种证件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5.4采购包1:不接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期限:请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 29日,上午9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15时30分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财务部【地点:**市**区**路68号康源大厦3楼】购买采购文件。
6.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31日上午09时00 分(**时间,下同)。【地址:****(地点:**市**区**路68号康源大厦3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31 日上午09时00分(**时间,下同)。【地址:****(地点:**市**区**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9、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
地址:**市崇安街道崇溪东路9-1号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158****5857
11、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9-****958
12、监督机构名称: **省高速****公司纪检
电话:0591-****8571
附1: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
| 银行账号:905********100****2539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