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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政府授权和委托,你县《关于**县2025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告》(永自然资文〔2025〕68****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国有农用地59.0568公顷(其中耕地23.20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59.0568公顷。
二、你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23.2012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你县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