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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
****政府:
受****授权和委托,你县《******局关于**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永自然资文〔2025〕114****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垦殖场下泥大队,吴城镇丁山村,三角乡,三角乡**村,江上乡焦冲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0184公顷(其中耕地0.20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1425公顷。****政府国有农用地0.11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430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3236公顷。
二、你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0.2055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五、你县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六、你县要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