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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在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起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相关信息公告,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的相关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中心****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水洞底镇云山村
建设内容:****中心**目前****屠宰场,集****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高效、集中的监督与管理,大幅降低监管成本,改变传统屠宰行业“散、小、乱、污”难以监管的局面。在此上述背景下,****投资4558.65万元建设“****中心****屠宰场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96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化屠宰车间144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办公区、冷库和粪污处理设施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屠宰肉牛11000头、羊151000头,年产出肉制品及副产品约15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区水洞底镇云山村
电话:177****0005
联系人:李成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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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3rvmCSdGXQjbGWCLD4E1Tw
提取码: dry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意见表填好后,可邮寄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件地址详见前文中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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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