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32683.55万元 | 保证金:3268.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6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市**县芦苇生态保护自然**资产组合供应项目资产组合标的 |
| 标的基本情况: **市**县芦苇生态保护自然**资产组合供应项目******厅行政审查并批复同意,挂牌****人民政府规划与土地专题会议通过。****政府授权****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局签订出让合同。该项目资产组合标的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芦苇生态保护+生态观光)+生态系统碳汇”三项权利。 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县大鲸港**流路2号,面积为59207.1平方米(合88.81亩),规划为工业用地,地块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国有农用地共15处,主要分布于澧水河及**河两岸或河洲,总面积****7235.36平方米(合26080.84亩),规划用途为芦苇生态保护、生态观光和河道防汛芦苇收割;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范围位于本轮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出让范围内,涉及湿地面积26080.84亩,2023年度碳汇量为9121.09吨二氧化碳,在假定无潜在泄露,预计未来5年可实现碳汇量45605.45吨二氧化碳。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1月13T日 至 2025年12月11T日 |
**市**县芦苇生态保护自然**资产组合供应项目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芦苇生态保护+生态观光)+生态系统碳汇”指标组成。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县大鲸港**流路2号,土地面积为59207.1平方米(88.81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建筑系数≥45%,绿地率≤14.0%,建筑高度≤24.0米,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地块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二)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基本情况
国有农用地主要分布于澧水河及**河两岸或河洲,总面积1738.72公顷(26080.84亩),芦苇长势良好,规划用途为芦苇生态保护、生态观光和河道防汛芦苇收割。
1. 生态观光,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不得开展建设活动,依托现有芦苇**,开展芦苇踏青、观光等活动。可引入观鸟、星空观测等项目,策划摄影大赛、风筝节、芦苇节、芦笋节等主题活动。
2. 芦苇收割,收割方式分别为芦苇:机械收割、人工收割、机械与人工结合,芦笋:人工采摘。收割时间分别为芦苇:10月-次年1月,芦笋:2-3月。收割范围为项目区内全域收割。收割上限小于等于0.8吨/亩。
3. 农用地的管控要求,项目定位为“对天然芦苇进行生态管护和防汛功能性收割”,其利用仅限于防汛砍青和芦苇相关制造项目的原料来源。禁止违规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禁止开展各类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等污染水体的人工培育活动;在进行防汛收割芦苇和旅游观光的同时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三)湿地生态系统碳汇指标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本轮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出让范围内,涉及湿地面积26080.84亩,2023年度碳汇量为9121.09吨二氧化碳,在假定无潜在泄露,预计未来5年可实现碳汇量45605.45吨二氧化碳。碳汇指标出让年限为5年。
(四)监管要求
详见项目供应方案及其附件一。
竞买人须按要求办理CA证书并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完成网上竞买登记手续。
(一)出让方式及要求
1.**市**县芦苇生态保护自然**资产组合供应项目资产组合标的(以下简称资产组合标的)3项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自然生态系统碳汇指标)采取整体打包方式挂牌出让,不接受单项报名竞买。
2.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为现状带地上资产出让,地上附着物包括:****大队的办公用房,两栋多层楼梯房、两栋单层门卫室,均为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575.65平方米。
3.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资格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行为和纳入失信名录的除外。
(二)出让年限及价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30年,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出让年限20年,自然生态系统碳汇指标出让年限5年。挂牌起始价32683.55万元,加价幅度为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3268万元。
(三)出让金缴交时限
竞得人使用境内资金缴纳价款的,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须缴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尾款1年内付清。竞得人应当根据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合同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竞得人需另缴各项税费和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费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规定收取。
(四)供应合同签订
该资产组合标的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资产配置合同(并分别与出让主体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生态系统碳汇指标出让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竞得人与相关部门签订《自然**资产监管协议》。
(五)标的交付时限
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资产配置合同并缴清出让金后出让方向竞得人交付标的。
(六)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相关资产配置合同,或放弃竞得资产组合标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和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延期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4.本次出让的成交价款仅为出让金,不包括其他费用。
(七)纳税要求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机关办理纳税****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契税的,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资产配置合同签订以后,竞得人需缴清出让金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可用于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2.项目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使用者需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经审批同意的,重新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有偿使用价款。若使用权不延期的,出让人收回使用权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使用者相应补偿。
3.竞得人由于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在出让年限内无法继续投资开发,政府可无偿收回相关权利,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不予补偿;如因政府征收征用需要,导致资产组合标的各**无法开发利用,政府根据剩余出让年限计算剩余残值(即剩余年限×平均年出让金,不计利息)依法依规予以补偿或赔偿。
4.其他未尽事项参照资产配置合同。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6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6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32683.55万元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2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交易方式,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38383.55万元 |
| 成交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时34分03秒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让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让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市**县芦苇生态保护自然**资产组合供应项目资产组合标的 | 标的基本情况:**市**县芦苇生态保护自然**资产组合供应项目******厅行政审查并批复同意,挂牌****人民政府规划与土地专题会议通过。****政府授权****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局签订出让合同。该项目资产组合标的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芦苇生态保护+生态观光)+生态系统碳汇”三项权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县大鲸港**流路2号,面积为59207.1平方米(合88.81亩),规划为工业用地,地块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国有农用地共15处,主要分布于澧水河及**河两岸或河洲,总面积****7235.36平方米(合26080.84亩),规划用途为芦苇生态保护、生态观光和河道防汛芦苇收割;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范围位于本轮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出让范围内,涉及湿地面积26080.84亩,2023年度碳汇量为9121.09吨二氧化碳,在假定无潜在泄露,预计未来5年可实现碳汇量45605.45吨二氧化碳。 | **县 | 32683.55万元 | 3268万元 | 20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其他模式)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让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让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11月13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6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让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0736-****220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6-****383
****
2025年11月13日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行为和纳入失信名录的除外。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禁止参加此次竞买。
**市**县芦苇生态保护自然**资产组合供应项目公开出让结果公示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出售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11月13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1日16时34分03秒,采用网上交易方式,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其他模式)方式公开出让**市**县芦苇生态保护自然**资产组合供应项目资产组合标的(****)。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 编号 | 交易编号 | 标的名称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起始价(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 1 | **** | **市**县芦苇生态保护自然**资产组合供应项目资产组合标的 | 2025年12月11日16时34分03秒 | **** | 32683.55 | 38383.55 |
二、异议方式:
异议人可通过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三、联系方式
出售人:****
地址:**省**市**县**县深柳镇深柳大道00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6-****220
****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