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合规流转,实现**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招标单位”)现就一批已报废固定资产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备资质的回收处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
2.项目名称: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处置项目
3.资产基本情况:经盘点核实及合规审批,本次报废固定资产原值总计****472.44元,具体分类如下:
设备类:通用设备96台(原值462966.44元)、专用医疗设备43台(原值****506元);
所有资产均已折旧完毕,经多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符合报废处置法定条件,无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资产详细清单详见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益核实明细表》,投标人可通过后续现场勘查进一步核实资产现状。
4.处置要求:中标单位需按国家环保、安全、医疗废物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资产的拆卸、搬运、回收及合规处置,全程承担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涉及医疗专用设备、电离辐射门等特殊资产的,需严格执行专项处置流程,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法定手续,严禁擅自拆解、丢弃或违规转移;处置过程中不得影响招标单位正常医疗秩序,不得损坏招标单位在用设施设备、建筑结构及公共环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再生**回收(含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固定资产处置”等相关类目;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如密闭运输车辆、拆卸工具等)和作业团队,近3****医院、事业单位优先)报废资产回收处置业绩;
3.近1年内在“信用中国”无环保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无重**全事故史,需提供书面诚信承诺书;
4.涉及放射性医疗设备等特殊资产处置的,需提供对应合规处置资质或与持证单位的**协议;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投标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2.报名地点:********办公室。
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放射性污染防治资质》等,如为**资质需提供**协议及**方资质)、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报名期间内)。(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文件要求:包含技术方案(拆卸流程、环保措施、安全预案、服务周期)、商务报价表(分项报价、总价,注明含税情况)、资质证明文件、诚信承诺书等;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9:30(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5.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需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未到场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加急标书代写
四、评标与合同签订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商务报价,价高者中。
2.评标结束后,****医院官网或显著位置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处置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有权择优选取其他候选单位。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联系招标单位进行现场勘查,费用自理。
2.本次招标****人民医院所有,未中标单位不作未中标原因说明。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相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联系科室:****财务科
联 系 人 :刘淑玲、张秀梅
联系电话:158****0866、133****3598
地 址:**县健康北路1号****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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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