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长春市新兴和未来产业人才产教融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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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市**和未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5-12-24 17:26

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相关行管部门,各市属技工院校,相关企业:

****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长办发〔2025〕2号)要求,以企业为主导,开展**市**和未来产业人才(高技能人****基地建设。2025年是建设的第一年,拟依托市域内企业和市属技工院校开展建设试点,总结建设问题和经验,逐步将建设范围扩展至市域内所有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现就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产业、教育、就业“三位一体”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加快提升高技能人才技改创新能力,深入服务**市**和未来产业发展和**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本年度支持市域内企业和市属技工院校各2家申报**市**和未来产业人才(高技能人****基地****基地)。

二、申报条件

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培养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有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

(一)企业。申报建设主体应为在**地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与3家以上市域内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建立稳定的产教联合培养机制,能够提供校企**协议。具有培养相应人才的软硬件环境和条件, 原则上年新增技能劳动者培养规模不少于30人且高技能人才占比不少于30%。并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是我市新能源、光电信息、现代农业、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中,在省内相关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引领效应的企业。

2.是我市加快构建“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龙头企业。

3.是我市**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中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头部企业。

4.是我市****基地****储备库入库单位。

5.自2022年起以“产教融合”为主要方式,通过校企共同培养,招收实习生和新录用正式职工100人以上的。

6.自2020年以来,在我市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同开展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

7.2025年**新质技能人才培养不少于30人的企业。

(二)市属技工院校。**市属在办技工院校。与我市3家以上支柱企业、“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龙头企业,**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中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头部企业或新能源、光电信息、现代农业、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建立稳定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截至2025年10月20日,在人社部技工院校学籍管理系统内登记的全日制在校生1000人以上且对口申报的产教融合专业在2025年全日制技工教育招生不少于300人。有满足培养需要的稳定的专职、兼职教师队伍,教学团队应不少于20人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占比达30%以上。并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具有完善的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实行校企双元育人,有企业导师授课记录,连续5年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

2.自2022年起,以产教融合形式,输送毕业生在对口校企**企业实习就业不少于300人。

3.是我市经省人社厅认定的**省示范性技工院校。

4.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资质,正常开展业务,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5.通过校企**产教融合机制,有不少于5名的企业派驻导师到校任教的。

6.申报基地的相关专业有充足且具备领先优势的设备设施条件,开展实操教学的场地面积不应低于3000㎡。

三、申报材料

1.《**和未来产业****基地奖励申报表》;

2.申报单位及产教融合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基地建设方案、基地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和项目优势、可行性报告、现状总结报告、基地管理制度、人员配置情况说明、培养人员名单;

4.产教融合参与单位名单及**协议;

5.申报单位及产教融合参与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6.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无需过度装帧,对应申报材料序号做好排序,基地相关建设方案和报告等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产教融合参与单位名单及**协议需加盖双方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需电子版和扫描版(刻盘)各一份。

四、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各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11:00前向****建设处提报申请材料。

2.论证: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结合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踏查论证,提出论证意见,并按排名确定企业和市属技工院校各自前2名支持建设单位名单。

3.公示:市人社局负责对经踏查论证的支持建设单位名单,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命名:对经公****市委****办公室备案,通过备案后予以命名。

5.支持:按每个建设单位予以50万元资金奖励。严禁将奖励资金用于补充人员开支,兴建楼堂馆所等国家或各级财政管理规定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申报单位、配合单位要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考核评估机制,定期报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二)全面考核评估。各建设单位应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对不符合建设要求、运行停滞、不能达到产出目标的,取消项目。不符合建设条件或未达到项目目标的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项目。五年内不再予以支持市级高技能人才项目,不推荐申报建设省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项目。

(三)高效完成产出。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全和有效。建设期内市人社局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考核。项目建成后,各基地要进行自评并申请进行项目验收。

六、联系方式

****建设处 万克蒙 0431-****8871。

附件:

1.**和未来产业****基地奖励申报表

2.申报单位及产教融合参与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

2025年12月24日

初审:万克蒙 复审:杜充 终审:臧海军

附件:

附件1:**和未来产业****基地奖励申报表.docx 附件2:申报单位及产教融合参与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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