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城服公司在管项目巡逻车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范围、内容
根据园区实际要求,我司需采购4辆巡逻车,具体配置需求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数据 |
单位 |
| 1 |
额定载客 |
5 |
人 |
| 2 |
最大承载 |
410 |
Kg |
| 3 |
最高车速 |
30 |
KM/H |
| 4 |
最大爬坡度(满载) |
30 |
% |
| 5 |
电机额定功率 |
7.5 |
KW |
| 6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 |
H |
| 7 |
一次充电续驶里程 |
80-100 |
KM |
| 8 |
公司LOGO贴纸 |
4 |
套 |
| 9 |
电池质保期 |
1 |
年 |
参考图片:
三、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采购需求,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进入比选程序,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团队成员、业绩案例、报价、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对比(详见附件2),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经公告公示、合同审批后,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控制价
城服公司在管项目巡逻车采购项目控制价为:218,000元(含税)。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包输运、包安装完成上述观光车采购工作。
五、合同基本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
(二)付款方式
此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供应商响应报价即为合同结算总额。
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9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乙方按照评价结果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供应商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损坏等情况,供应商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及时办理换货或退货。同时,甲方有权直接办理退货并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及时办理退款),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二)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采购期间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响应单位具有电动车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
(四)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重大违纪记录如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20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处罚等,严重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标书代写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止(5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应于12月30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扫描件1份(存U盘)送交到**区**街道天昊华庭西门3楼服务大厅,联系人:马工,联系方式:137****883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报价单、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见附件1),详情请联系137****8832。
八、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标书代写
特别说明:
(一)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二)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过相应采购项目的上限金额控制价,否则作废处理;响应单位应按照市场正常水准进行报价,如采购人认为出现不平衡报价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响应。
(三)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四)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单位提交相关资料
2.综合评分表
3.**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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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