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市**区体育路95-17号 | 1,060,000.00元 | 98.50 |
采购包1(12-14编制单元(祥和)局部、12-18编制单元(中洲岛)详细规划(含交通需求评价)):
****门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2-14编制单元(祥和)局部、12-18编制单元(中洲岛)详细规划(含交通需求评价) | 12-14编制单元(祥和)局部、12-18编制单元(中洲岛)详细规划(含交通需求评价)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06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周** |
| 评审专家: | 李小明 、 吴成勇 、 朱元祥 、 徐建力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7、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文灶支行;账号:410********00020474;开户名:********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12-14编制单元(祥和)局部、12-18编制单元(中洲岛)详细规划(含交通需求评价):1.39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验收合格。
名称:****
地址:****门市**区**中路518号
联系方式:0592-****313
名称:****
地址:****门市****门市**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联系方式:189****9627
项目联系人:吴洁璇
电话:189****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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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