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4日17时29分
1、项目名称:****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标的一览表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一 |
****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80万元 |
物业管理 |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标书代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获取磋商文件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15:00至17:30(**时间)
5.2获取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逾期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月4日09:30 (**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室(**省**市**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
7、联系方式
(1)采购人: ****
地 址: **省**县杉城镇**北街7号
联系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 0598-****914
(2)监督部门:****法制股
地址:**省**县杉城镇**北街7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61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层1209室
联系人:陈情、雷香艳
联系方式: 0598-****89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情
电话:158****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