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2025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项目(**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5年12月23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9****266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593-****399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县2025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项目(**部分)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500 元 质量:1.符合国家现行信息化行业合格标准; 2.符合**华讯****公司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 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4个月(不含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时间),即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或监理人开具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软件定制开发、调试,各系统能正常运行并申请初步验收。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无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刘新宇(组长)、杨俊霞、黄建友、韩韧、刘志义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中标人名称:****集团****公司****公司,中标金额:****500元;(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645000元) 2、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八条:“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应当满足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3、监管部门:****改革局;地址:**市**县东街94号;联系电话:0593-****377。 十、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至 2026年1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