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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县夔州街道甘溪沟、杨家沟、孙家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中心函〔2025〕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夔州街道甘溪沟、杨家沟、孙家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2512-500236-04-01-270833)。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夔州街道。
四、建设性质:**。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心线长 1757m。**两岸护岸总长 3029m,其中左岸长1274m,右岸长1755m,护岸均采用 C20 埋石砼仰斜式挡墙;附属建筑** C20 埋石砼谷坊坝 2 座。
杨家沟治理范围起于小地名放牛坪,****中学,****中心线长2261m。**两岸 C20 埋石砼镇脚总长 611m,其中左岸长308m,右岸长303m。整治排洪箱涵长235m,清淤疏浚长192m;附属建筑** C20 埋石砼谷坊坝 1 座。
孙家沟治理范围起于小地名大坪,****小学,****中心线长786m。**两岸 C20 埋石砼镇脚总长 242m,其中左岸长125m,右岸长117m。清淤疏浚长386m;附属建筑** C20 埋石砼谷坊坝 1 座。
结合三条山洪沟治理,配套安装山洪灾害信息化监测系统。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649.1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753.8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40.70万元,独立费用360.14万元,基本预备费 289.45元,建设征地投资3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 25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5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争取三峡后续工作资金。
八、招标核准:按照《****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执行,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投标。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并将投资概算送我委审批。
****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