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1.总价最低中标。
2.乙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将甲方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中心进行安全处置,并保证处置过程中和处置后不产生环境再污染问题。
3.甲方负责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并负责危险废物的装车和过磅。收集和暂时贮存、装车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及人身伤害由甲方负责。
4.危险废物由乙方负责派员赴甲方指定的贮存场所提取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甲方提供合法的计量工具对装车的危险废物进行过磅称重,以地磅称重为准,过磅结果应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签字确认。
5.为保证危险废物在运输中不发生漏洒,甲方负责对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安全且可靠的包装并作好标识(标签由甲方提供),并完成装车作业,乙方应进行配合。
6.****保护厅苏环函【2015】164号,(苏环办【2015】32号)文,甲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危险废物提取日期、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同意接收。如果乙方同意接收,则甲方应在其通知的时间前完成相应准备工作。
7.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相关作业场所现场状况,并保证现场未存放与待提取的危险废物不相容的物质。在第一次运输前,甲方应当通知乙方运输方需要遵守的甲方有关运输的内部规定。
8.双方按照《**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文件及相关法规办理有关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9.乙方在合同的存续期内,必须保证所持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10.所有运输车辆由乙方提供,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负责按****处理场所,进行安全、有效、合理的处置。
11.在甲方厂区内,乙方安排的运输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甲**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2.结算方式:每次结算数量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称重为准,甲方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应在30天内付清。
13.****政府部门对处置收费做出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进行价格更新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结算。
14.在协议存续期间内甲、乙任何****政府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告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之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5.除本协议约定可以终止协议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如还有下列情形,他方可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1)宣告破产,或其他事由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协议内容。
(2)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者。
16.双方对于一切与本合同和与之有关的任何内容应保密,且除经他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将该资料泄漏给任何人,且除为履行本合同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该等资料。****机关、监管机构另有要求须披露者,不在此限。本项保密义务之约定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后之五年内,仍然有效。
17.对本合同中未尽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纳入本合同范畴,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合****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仲裁/诉讼。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一经签订,双方当事人都遵守一裁终局制,并依据裁决书内容执行。
19.合同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