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桃湖路、桃湖北路)边坡绿化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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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桃湖路、桃**路)边坡绿化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24 17:31】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桃湖路、桃**路)边坡绿化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桃湖路、桃**路)边坡绿化工程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7: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条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12-26 09:45:00”修改为“2025-12-31 09:45:00”。加急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履约担保修改为:“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差额担保:不采用”。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条中“2、其他费用说明”修改为“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各类费用需由投标人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条中增加“6、本项目图纸及技术要求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盘链接下载:https://pan.**.com/s/1FSKRk09od5ddF0cHB4sMbApwd=fcij提取码: fcij。”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09:15 已改变。 加急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新区高科一路2-2号新居大厦12楼
地址:
**市**区**路190号**华坤大厦16楼
联系人: 陈娟娟
联系人:
孟冉
电话: 025****4188
电话:
159****2499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4
信息变更
(江北分中心)盘城2号地块保障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桃湖路、桃湖北路)边坡绿化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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