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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皖政办〔2021〕9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2021〕19号)及《****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2020〕24号)等文件要求,****医疗机构****药店两类信用主体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
附件:1.****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2.****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3.****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4.****药店信用评价结果
****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xlsx
****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xlsx
****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xlsx
****药店信用评价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