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靖拟征告〔2025〕43号

审批
江苏-泰州-靖江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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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5-12-24
文号 时效
征收土地预公告 — 靖拟征告〔2025〕43号
发布时间:2025-12-24 11:05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次****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斜桥镇**村东二组,丰宁村十一组,斜桥村永庆三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8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于水;电话:0523—****012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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