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方案的批复
安府函〔2025〕597号
****规划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方案的请示》(安自然资〔2025〕59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按《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方案》(见附件)实施供地。
此复。
附件: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方案
****政府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国土**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协议出让方案。
一、基本情况
该宗地不动产权证证号:川(2022)**县不动产权第****937号,证载土地面积167.2平方米,建筑面积156.11平方米,****机关团体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
经核实,****机关团体用地。
**泰宇房地产****公司评估结果显示,土地使用条件调整前(划拨)评估价格为7.44万元,土地单价445元/平方米(约29.67万元/亩);土地使用条件调整后(出让)评估价格15.38万元,土地单价920元/平方米(约61.33万元/亩)。
二、供地方式
协议出让。
三、办理程序
****政府批准后,****总局**税务局作为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由受让人按程序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土地使用条件、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
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现状
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五、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协****机关团体,出让年限为50年,从2025年10月10日至2075年10月9日止。
六、出让金额
以7.94万元的价格作为该宗地划拨转出让补缴土地价款
七、组织实施
经批准后的划拨转出让方案由****规划局按程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