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5年12月22日,我局拟批准《年产5万吨饲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屈原分局一楼 邮编:414418
联系电话:0730-****1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饲料改扩建项目****报批申请书.pdf |
| 建设地点 | **省**市屈原管理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大湾杨村,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对现有工程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改扩建主要内容为将额定蒸发量1t/h的燃生物质锅炉更换提升至2.5t/h,锅炉运行时间不变;将原有制粒机和粉碎机更换升级,总产能增加3万吨,与锅炉供汽能力相匹配。 |
| 主要环境 影响及预 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 施 |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用于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烟道收集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30m排气筒(DA001)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饲料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合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活垃****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 总量控制指标 | SO2:0.3t/a,NOX:0.6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