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壶镇镇唐市村2025-1耕地功能恢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壶镇镇唐市村2025-1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招标序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王杜姝、0578-****211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1 | ****公司 | ****998 | 120日历天 | 徐丽施 | |
| 2 | ****公司 | ****167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黄艳彩 |
| 3 | ****公司 | ****262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阚莎 |
| 4 | ****公司 | ****960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曾妙晓 |
| ****公司 | ****960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朱宇洁 | |
| 6 | ****公司 | ****733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虞科 |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 24 日至2025年12月 29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990。
公示单位:****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规划局
2025 年 12 月 24 日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