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环评审批信息 | |
| ******分局 | 发布日期:2025-12-22 15:09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2025-12-22 | ||
| 《****年产8000t玻璃纤维改性尼龙颗粒、8000t玻璃纤维短切丝、300t纳米晶带材、纳米晶磁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审批前公示 | ||
《****年产8000t玻璃纤维改性尼龙颗粒、8000t玻璃纤维短切丝、
300t纳米晶带材、纳米晶磁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8000t玻璃纤维改性尼龙颗粒、8000t玻璃纤维短切丝、300t纳米晶带材、纳米晶磁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02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t玻璃纤维改性尼龙颗粒、8000t玻璃纤维短切丝、300t纳米晶带材、纳米晶磁芯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工业园区兴浍路中段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空置空间,购置立式搅拌机、除铁上料机、螺旋式上料机、喂料机、双螺杆、实验检测机械、熔体流动速率仪、悬臂梁冲击试验机、**式电动切刀、滚刀机、振动筛、成品筛、流化床烘干设备、分切卷绕一体机、高精度分切机等设备,新增8条玻璃纤维改性尼龙颗粒生产线、2条玻璃纤维短切滚刀线、1条纳米晶带材、纳米晶磁芯生产线,形成新增年产8000t玻璃纤维改性尼龙颗粒、8000t玻璃纤维短切丝、300t纳米晶带材、纳米晶磁芯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玻璃纤维短切丝剪切粉尘、烘干粉尘、筛分粉尘、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玻璃纤维改性尼龙颗粒生产熔融挤出废气,纳米晶带材、纳米晶磁芯生产熔化烟尘、封装固化废气。 项目玻璃纤维进行水浸泡处理减少剪切粉尘,玻璃纤维短切丝剪切长度基本为1-3cm,产生的粉尘较少,同时对流化床烘干前端剪切、输送、筛分设备上方设喷雾设施进一步喷雾抑尘;对流化床后端输送、筛分落料设置在封闭间,在封闭间沉降;烘干粉尘通过风机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风机引入和现有湿式制粉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烘干、旋风分离废气一起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 1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厂界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天然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满足《**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不高于50mg/m3。 熔融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和现有8条生产线熔融挤出废气一起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沸石固定床+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建设单位拟在浸泡槽和固化箱上方设集气罩对固化封装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和玻璃纤维改性尼龙颗粒生产线有机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沸石固定床+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塑料制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拟在中频熔化炉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熔化烟尘进行收集,收集后送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烟(粉)尘浓度排放限值,以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等文件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3。 (2)废水 生产用水主要为玻璃纤维短切丝浸泡用水,冷却循环系统补充水,抑尘喷雾用水。 玻璃纤维短切丝浸泡用水循环利用,玻璃纤维短切丝带走用水在后续烘干工序中全部烘干蒸发,无废水排放。玻璃纤维增强尼龙塑料生产挤出物料需要冷却水冷却,其用水循环利用,每天补充,循环水由于接触物料循环一定时间后会带入少量尼龙颗粒及油污漂浮水面,定期清理回用生产,无废水排放。喷带机、电弧炉、退火炉冷却循环用水为净循环,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喷雾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排放。 所排废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接****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玻璃纤维短切丝不合格品和除尘器收集颗粒物送厂内玻璃纤维粉生产线进行综合利用,玻璃纤维改性尼龙颗粒生产洗选除铁产生的杂质量极少,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切粒、分筛产生不合格料破碎后回用生产,纳米晶带材不合格品及断裂边角料返回中频炉熔化后回用于生产,纳米晶磁芯残次品作为残次品外售,废****回收部门;废包装桶供应厂家回收,不回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含油棉纱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信息化局备案表(2510-340322-07-02-565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