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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单位须指派一名项目劳务负责人全程负责本项目相关工作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单位需明确指定一名项目劳务负责人并附身份证扫描件;(2)在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3)与本企业签订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4)公司法人不得作为项目劳务负责人。(5)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四(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劳务负责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常驻施工现场,不得无故离场,且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3、投标单位须指派一名项目劳务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全程负责本项目相关工作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单位需明确指定一名项目劳务负责人并附身份证扫描件;(2)在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3)与本企业签订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4)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四(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劳务负责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常驻施工现场,不得无故离场,且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内容不变,具体以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广信区**乡王家坝谢家100号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181****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广信大厦A栋三楼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190****1658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