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司2026年**站电梯维保服务(三菱、迅达)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 采 购 明 细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邀请供应商 | ||
| **站三菱电梯维保 | / | 项 | 1 | **** | |||
| **站迅达电梯维保 | / | 项 | 1 | 迅达****公司****公司 | |||
| 原 因 说 明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使用“第四十五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及《****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款“不满足公开招标条件且供应商只有一家的”规定,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 | ||||||
公示期: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30分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7、029-****4241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集团****物资部采供所电话:029-****8948
****集团****物资部监督科电话:029-****2728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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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