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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县国兵生猪屠宰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国兵生猪屠宰项目(一阶段)
项目地点:**市**县**镇乐公村3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22日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55****39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