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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 工程名称 |
马銮湾****北片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施工“评定分离”)(重新招标)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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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应投标人提疑,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投标人属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第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类似工程业绩(包括资格条件业绩和定标要素业绩)或获奖业绩为联合体承接且业绩合同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时,该类似工程业绩或获奖业绩视为独立承接: ①业绩合同联合体组成与投标人的联合体组成完全一致; ②业绩合同联合体分工与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中关于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分工实质性一致。标书代写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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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24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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