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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我局拟按使用集体土地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用地位置 | 用地 现状 |
| **市同****社区居民委员会 | 潘涂社区共享站房(6号) | 070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136.602(基于XM92坐标则为136.559) | 位于同****社区。 | 集体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1月3****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区祥平街道祥平西路1号3楼302室;电话: ****001、****002;传真:****003。
****规划局**分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