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煤焦线、储运系统粉尘治理提标改造总承包工程(EPC)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5-12-24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1-14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焦线、储运系统粉尘治理提标改造总承包工程(EPC)已经备案,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总承包(EPC)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等有关要求,国家提出《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6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力争8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应意见要求,**恒坤化工煤焦线、储运系统粉尘治理需提上日程,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现备煤系统预粉碎室、粉碎室设置了除尘,系统风量均为28000m3/h、除尘器均建设在室内,电机防爆等级均为气体防爆。煤棚、各转运站、配煤槽、煤塔等处均未设置抑尘或除尘设施。现焦处理系统筛焦楼设置了除尘,系统风量20000m3/h,除尘器建设在室内,电机防爆等级为气体防爆。焦棚、转运站、筛焦楼装车位均未设置除尘设施。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自治区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内环办〔2024〕214号)等规范要求,对11条输煤皮带、6条输焦皮带、1 座煤棚、1座焦棚、2座煤破碎室、1座配煤槽、1座筛焦楼等设施进行粉尘治理改造,**洗车装置两套(业主已采购一套,本项目仅需采购一套、安装两套洗车装置),**1套压缩空气系统。包含以上改造的相关设计、土建、电气、仪表等设施建设。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与运输、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自动化控制系统软件编程及调试并与招标人现有控制系统连接、人员培训、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并对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节能、防雷、职业卫生健康、资产清册、质评等工作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移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本项目**空压机站所需离心式空压机、自洁式空气过滤器、余热再生干燥机、粉尘过滤器、空气储罐,投标人按照设备购置费清单中暂估价纳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需委托招****公司****公司)进行采购,工程结算时暂估价设备按照实际采购价格调整合同价款。其余物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中标人采购物资前须向招标人报送物资采购计划,由****公司备案后方可进行采购。****公司有权对中标人采购物资的供应商、品牌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物资质量优等、品牌过硬、渠道可靠。如承包人采购物资前未向发包人报送计划,按照未报送采购金额5%进行考核。
(2)中标人未按照上述所列****公司采购的,对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6%进行考核。
(3)中标人****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及时、足额支付货款,由此造成的工期、结算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2.3 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庙镇****。
2.4 工期
投标人自报最优工期,最长有效工期不得超过360天(含冬歇期)。
2.5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符合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合格。改造完成后,煤焦线、煤焦储运系统所有区域颗粒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文)要求,达到超低排放验收标准,物料储存点及物料输送落料点无可见烟尘外溢,除尘器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煤尘岗位粉尘≤4mg/m3;其他粉尘岗位粉尘≤8mg/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甲级****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件。
3.4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须配备土建类、安装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1名或综合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5年6月至今)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信誉要求:****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查询资料。
3.6 投标人未曾与**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23:55止,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0531-****5384,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bid.****.com)(文件中简称“电子招标平台”),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并打款至“平台使用费虚拟账号”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平台使用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打款至虚拟账号,虚拟账号在投标管家中完善开票信息后即可显示)。标书代写
4.2平台使用费打款为个人账户的,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531-****5384,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CA证书热线:190****6573,周一至周天07:30-20:00)。
4.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支付平台使用费可自行登录所登记邮箱下载电子发票。
4.4报名时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必须准确,此开票信息为开具平台使用费电子发票及后期中标服务费专用发票信息使用,请填写后认真检查是否有误,如投标人所录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错误,修正前不予开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2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00(**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bid.****.com)“帮助中心”)。标书代写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投标回执将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5.4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可在投标截至时间后登录“投标管家”查看开标结果。
5.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安排人员跟踪开标情况,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产生的澄清等问题,如无法取得联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公共****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中国矿用物资网(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联 系 人:李经理 张经理
联系方式:157****9028 157****3761
7.2招标代理机构: ****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1-****5714
邮 箱:snzb01@vip.****.com
地 址:**市经十路10777号12楼
7.3招标监督
本项目监督部****集团****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 ****138
如对本次项目有异议,****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bid.****.com)“异议受理”查看异议受理渠道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