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清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江福邸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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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5-12-22
标 题: ****关于**万****公司**福邸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融水利批〔2025〕228号
发布日期: 2025-12-24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万****公司**福邸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融水利批〔2025〕228号
2025-12-24 17:22


**万****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万****公司**福邸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街道东部新区,项目建设11栋高层住宅、2栋设备用房、1栋垃圾集散间、5栋多层公共建筑、1栋20层的商业办公楼,设两处一层地下室,一处两层地下室,并配套建设管网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等。项目总占地面积5.6564hm2,其中永久占地5.6564hm2,临时占地1.0026hm2,总建筑面积约196660.93m2,计容建筑面积147062.36m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51789.41m2,地下室面积48742.94m2,建筑密度26%,容积率2.6,绿化面积16970m2,绿地率达30%。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19.87万m3,总挖方11.60万m3,总填方8.27万m3,借方1.05万m3,余方4.38万m3。项目总投资97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6500万元。本项目采取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22年7月开工,于2025年1月完工,二期于2023年3月开工,拟于2026年4月完工,三期于2023年11月开工,拟于2027年12月完工。三期工程存在交叉,总建设期约为66个月。本项目建设的水土****公司负责。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标准为南方红壤区一级。

(三)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5.6564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24.386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6564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有关要求

(一)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范围,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先拦后弃”原则,禁止随意倾倒。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积极配合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该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等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文件要求,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履行报批手续。

四、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服务中心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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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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