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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设施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8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通过对照项目实施方案,现场核验,查看相关台账等方式对******公司申报的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业有关项目开展验收工作,专家组认为该项目达到合格条件,******公司****猪场**年出栏2万头肉猪项目通过验收。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2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方式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市**区竹湾路30号****,联系电话:0774—****037。
附件:******公司****猪场**年出栏2万头肉猪项目现场核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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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