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盐城-东台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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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24

项目名称 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3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世朋
联系人 卢建丽 联系电话 136****6020
项目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万元) 6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5-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投资80万元进行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喷涂生产线2套废气治理设施在原来干式过滤棉 水幕喷淋的基础上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拼板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在原来一级活性炭基础上增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排气筒(FQ-2、FQ-3、FQ-6)出口风量分别为20000m3/h、20000m3/h、15000m3/h;排气筒(FQ-2、FQ-3、FQ-6)内径分别为1.68m、1.68m、0.5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涂生产线喷涂产生的喷漆、干燥废气采取干式过滤棉 水幕喷淋 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FQ-3)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木工车间拼板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6)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固废 环保措施:
喷涂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承诺:**** 王世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世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5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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