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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审批办法》(京药监发〔2025〕114号),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融智****公司申请的“人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测定试剂盒(飞行时间质谱法)”创新产品进行审查,拟同意该项目批准为**市创新医疗器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管理处反馈。
联 系 人:刘天
联系电话:****7342
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公示意见”,邮箱地址:ylqxzcglc@yjj.****.cn。
邮寄通信地址:**市**区留庄路6号院2号楼627****管理处,邮政编码:101117。
2025年12月22日
依据《**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津药监规〔2024〕5号),经我局审核,拟将以下产品纳入**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151 邮箱:****@163.com
附件****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