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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令),现将****项目建设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地点:海****开发区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建设1000****修造厂,修造厂年计划修理船舶113 艘,修理总吨位为68800 吨/年,建造船舶3艘,建造总吨位为2200吨/年。项目分期建设,目前仅建设完成填海工程,填海工程用海面积5478m2,陆域回填总面积5478m2,本工程后方与现状陆域共同形成的陆域场地,****基地使用。项目填海工程实际总投资为252.86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898-****4729
联系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