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审批局
名称: ****审批局关于**建筑垃圾堆砌地项目 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效力状态:
电话:0310-****000
通讯地址:**振****服务中心,邮政编码:(057450)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建筑垃圾堆砌地 | **** | ******公司 | **省**市**邯临**,韩东固和韩**村中间 | (1)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堆砌地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总投资6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7.3%。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邯临**,韩东固和韩**村中间,中心坐标为北纬36度47分3.043秒,东经115度5分35.855秒。项目西侧为医用方舱(已废弃),****砖厂(已废弃),南侧和东侧为农田,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南侧490m处的韩**村。 (6)项目占地:本项目占地面积15亩(10005平方米)。 (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建筑垃圾堆砌地一座,库容规模为2.3万吨,占地15亩。包含堆砌库区、道路、门卫、围墙以及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等 | 1、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水:本项目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雨水渗滤收集池收集的渗滤液使用提升泵输送至堆砌区泼洒抑尘。 (2)废气: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经雾炮洒水和洒水车洒水抑尘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挖掘机、推土机、压实机、雾炮等设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洗车沉淀池沉渣、雨水渗滤收集池沉渣收集后送入堆砌区堆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总量控制结论 按照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 3、项目可行性结论 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及环境管控要求;项目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环境风险可防控,总量控制指标已落实,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