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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司奉**锂渣**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025 ****中心)
传真:0795-****025
通信地址:奉**冯川镇滨**路958****中心东南侧)
邮编:330700
| 项目名称 | ****公司奉**锂渣**化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园区富达路666号(租赁****公司)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司奉**锂渣**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园区富达路666号(租赁****公司),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25'53.136",N28°40'6.615"。东侧为奉****公司,西南侧为****公司,西北侧为******公司,北侧为******公司。项目总占地面积30413.04m2。 项目为**项目。主体工程包括1#车间(主要进行复合掺合料生产,放置立磨、混料机、皮带输送机、空气斜槽、提升机、库底散装机、热风炉等设备,放置有粉煤灰、锂渣粉、矿粉筒仓等)、2#车间(主要进行水稳垫层生产,放置骨料配料、粉料配料、供水、搅拌机、成料系统、控制系统等设备),辅助工程包括锂渣仓库(5#车间)、钢水渣仓库(6#车间)等;公用工程包括**热风炉供热(燃料为外购成型生物质颗粒),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设施、沉淀池、初期雨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 主要生产设备:公路工程锂渣胶凝材料水稳垫层设备(骨料配料1台、粉料配料1台、供水1台、搅拌机1台、成料系统1台、控制系统1台)、高性能复合掺合料设备(皮带输送机5台、立磨1台、空气斜槽1套、提升机3台、库底散装机2台、生物质热风炉1台)公用设备(空压机2台、装载机5台、冷却塔1台)、环保设备(布袋除尘装置2台、仓顶除尘器5台、库底散装机配套布袋2台、水稳垫层包装配套布袋1台、原料上料5台、热风炉废气处理装置1套)等。 主要原辅材料:锂渣****000t/a、粗骨料840000t/a、细骨料445000t/a、水泥195000t/a、钢水渣134400t/a、粉煤灰8000t/a、激发剂(氢氧化钙)20000t/a、成型生物质颗粒5220t/a、片碱5t/a、生石灰10t/a。 本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2.37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冷却水、双碱法脱硫循环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厂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6×3×3m)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冷却水经沉淀池(500m3)配套过滤器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部分进入搅拌工序,不外排;双碱法脱硫循环水经沉淀池(20m3)处理后不外排;初期雨水池经雨水收集沟(400×0.4×0.3m)收集至初期雨水池(1200m3)内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洒水、喷淋降尘用水蒸发进入大气,生活污水通过隔油+化粪池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0t/d****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立磨、烘干、搅拌产生粉尘和热风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G1立磨、G2烘干粉尘采用密闭设备,再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要求于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G3热风炉加热废气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中“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中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后,通过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G4搅拌粉尘采用密闭设备,再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要求于1根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车间内无组织粉尘采用输送带设置密闭防尘罩、车间内喷雾抑尘等方式处置;车辆运输粉尘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在进出厂区**车辆冲洗平台,减少运输粉尘产生;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全密闭,洒水降尘;库底散装粉尘、原料上料、成品袋装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危废暂存间、锂渣堆场、隔油+化粪池、一般固废仓库、各类沉淀池及收集沟、生产车间、水渣堆场等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水、废气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确定本项目锂渣堆场、水渣堆场、1#车间、2#车间为边界外扩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园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