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锦业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型体育场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奉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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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项目环评
****年产5000****体育场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000****体育场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 日—2025年7月 1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025 ****中心)

传真:0795-****025

通信地址:奉**冯川镇滨**路958****中心东南侧)

邮编:330700

项目名称

****年产5000****体育场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奉****园区环城南路169号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5000****体育场地材料项目位于**省**市奉****园区环城南路169号。该项目为**项目,项目租赁******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购置搅拌釜、研磨机、搅拌罐、分散机等生产设备,以聚醚多元醇、氯化石蜡-52、滑石粉、碳酸钙粉、色粉等原料,经投料、混合搅拌、研磨、脱水、试样检验、分装生产塑胶跑道材料,以环氧树脂、水性色浆、滑石粉、碳酸钙粉、消泡剂、润湿剂、增稠剂、自来水为原料,经投料、混合搅拌、试样检验、分装生产水性地坪材料。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水性地坪材料3500吨、塑胶跑道材料1500吨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南潦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危废暂存间、原料、成品区及生产车间等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水、废气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确定本项目各生产车间为边界外扩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园区管理委员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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