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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项目位置: | **市**县安宜镇花庄村 |
| 项目状态 | 已成交 |
| 公告日期 | 2025-12-24 |
| 交易品种: |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流转期限: | 3年 |
| 交易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交易面积: | 38.00亩 |
| 联系方式: | 王庆凤(138****6211) |
| 乡镇(街道) | 安宜镇 | 村(社区) | 花庄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12-11 |
| 是否续租 | 否 | ||
| 交易面积 | 38.00亩 | ||
| 质量等级 | -- | ||
| 利用现状 | -- | ||
| 项目描述 | 安宜镇花庄村甫王改造农田发包项目,位于花庄村甫王组,面积38亩,**白田北路、南至邵家组农田、西至甫王组农田、北至直属支排河。承包期限为3年,( 2025年12 月28日至 2028年9月30日,至当季收割期结束,不足3年按3年算),该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正向)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50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数。承包用途:种植稻、麦。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第一年的承包金及履约保证金2000元(合同期满凭收据返还),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3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及两费在当年的12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如到期不交,按违约论处。该承包田如有**政策,地力保护归花庄村甫王组农户所有,其它种植补助(含秸秆还田、一次性种粮补贴等)归受让方所有。其他注意事项:1、承包期间承包人每年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费,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在承包期间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2、承包期间,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3、合同到期,承包方需及时按期让田,自行处理动产与不动产,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损失自负;4、承包期间,田间生产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5、承包方不得随意改变现有水系配套和农田现状(除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或开发项目,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其直接损失暨青苗补偿由征地单位按照规定赔偿,与发包方无关;6、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积极开展应用水稻机插秧、小麦机条播等技术,每年须保证机插秧面积达80%以上。7、不得擅自引进非本地种植的稻麦品种。8、做好犁耕深翻和农机操作安全工作。9、受让方必****经济**社的管理与服务(含秸秆禁烧、禁抛、秸秆切割标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现场勘查联系人:**** 137****031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 项目位置 | **市**县安宜镇花庄村 |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 坐标拐点 | -- | ||
| 种养品种 | 稻麦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县****服务中心”公示栏 | ||
| 项目审查表 | 审2.jpg 审1.jpg 审3.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1.jpg 会2.jpg | ||
| 所有权人 | **** | ||
| 权证编号 | -- | ||
| 权证年限 | --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经营权人 |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安宜镇花庄村甫王改造农田发包项目,位于花庄村甫王组,面积38亩,**白田北路、南至邵家组农田、西至甫王组农田、北至直属支排河。承包期限为3年,( 2025年12 月28日至 2028年9月30日,至当季收割期结束,不足3年按3年算),该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正向)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50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数。承包用途:种植稻、麦。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第一年的承包金及履约保证金2000元(合同期满凭收据返还),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3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及两费在当年的12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如到期不交,按违约论处。该承包田如有**政策,地力保护归花庄村甫王组农户所有,其它种植补助(含秸秆还田、一次性种粮补贴等)归受让方所有。其他注意事项:1、承包期间承包人每年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费,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在承包期间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2、承包期间,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3、合同到期,承包方需及时按期让田,自行处理动产与不动产,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损失自负;4、承包期间,田间生产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5、承包方不得随意改变现有水系配套和农田现状(除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或开发项目,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其直接损失暨青苗补偿由征地单位按照规定赔偿,与发包方无关;6、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积极开展应用水稻机插秧、小麦机条播等技术,每年须保证机插秧面积达80%以上。7、不得擅自引进非本地种植的稻麦品种。8、做好犁耕深翻和农机操作安全工作。9、受让方必****经济**社的管理与服务(含秸秆禁烧、禁抛、秸秆切割标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现场勘查联系人:**** 137****031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 交易面积 | 38.0000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 保证金 | ¥20000.00 | ||
| 交易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 自由竞价期 | 2025-12-24 16:00~2025-12-24 16:10 |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 加价幅度 | 10.00元/年/亩 | ||
| 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 成交人 | **** | ||
| 成交日期 | 2025-12-24 | ||
| 成交总金额 | 57000.00元 | ||
| 补充说明 | -- | ||
| 交易公告 |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