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尊敬的客户:
******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窑渣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竞价标的:
| 产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备注说明 |
| **** |
窑渣 |
60,000 | 吨 | Fe:16-31%、Cu:0.2-0.9%、Ag:30-120g/t、Zn:0.5-1.8%、水份:1-10%、C:5-16%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1、本次销售窑渣数量,销售数量约60000湿吨(±10%),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鉴于销售的窑渣是正常生产中产出的副产品,其产出量并不能保持稳定,因此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如果遇到供方生产原因,导致不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量时不应认为违约。
2、报价说明: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销售的窑渣仅对铜(Cu)、银(Ag)金属计价,该窑渣含有的其他元素或金属不计价、不扣款。
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销售的窑渣按含铜金属量(吨)、含银金属量(公斤)计价,作价模式如下:
窑渣结算金额=(铜结算基价×铜作价系数)×含铜金属量+(银结算基价×银作价系数)×含银金属量。
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此周期提取的窑渣含铜的铜结算基价(元/吨)为此周期**有色网1#电解铜月均价,窑渣含银的银结算基价(元/公斤)为此周期**有色网1#银月均价;含铜、含银按月平均品位结算。
作价系数:
A、银作价系数:
50g/t≤Ag<100g/t,计价系数30.00%。
100g/t≤Ag<120g/t,计价系数35.00%。
120g/t≤Ag<150g/t,计价系数40.00%。
150g/t≤Ag,计价系数45.00%。
B、铜作价系数:
1、0.5%≤Cu%≤1.0%,计价系数(客户报价)%。
2、增度增系数:含铜品位0.5%≤Cu%≤1.0%,计价系数(客户报价)为基础,当含铜品位>1.0%时,含铜品位每上升0.01%,铜作价系数对应上升0.1%。
C、铜作价系数:当窑渣月平均品位含银<50g/t及含铜<0.5%,则按250元/湿吨计价结算;当窑渣月平均品位含银≥50g/t及含铜≥0.5%时,如窑渣计价单价低于250元/湿吨,则该批窑渣按250元/湿吨元/湿吨计价结算。
3、提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25日,鉴于供方窑渣场地堆存压力较大,原则上需方按供方实际生产情况每天提货。每出现一次供方通知提货,需方未按供方通知的数量及时间提货的情况,供方有权扣罚需方合同履约定金3000元/天,扣完为止。合同履约定金被扣罚后,需方需在月底补足履约定金。
4、提货地点:****厂内仓库,运输由需方自行组织,严格执行我司安全环保管控要求,且按国家运输行业标准和《关于**市货运源头企业治超治限工作业务联系函》要求严格执行,严禁超载运输,出厂车货总重不超49吨。
5、 标的物窑渣属于二类一般固废,要求受托方贮存、利用需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等法规标准要求,供方需每月对窑渣流向调查,发现拉运不合规立即停止拉运并进行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6、 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评批复、**利用情况报告。
7、客户接到中标通知3个工作日内预付50万元合同履约定金至****,该笔定金作为履约定金,若无违约,可转为最后一次提货货款。
8、客户报价前必须到现场查看实物,一经报价均视为已对货物查验;看货联系人:杨德 159****9831。
9、提货地点:****厂内仓库(**市**市****园区**)。
|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 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结算按供方数据结果为准 。 | |||||||||
| 三、提货要求: | |||||||||
| 发货按实物为准,具体提货时间按供方安排。 |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具体方式为:登录******公司网站(网址:https://chxz.****.cn)→电子销售→用户****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 平台地址:https://xs.****.com | |||||||||
| 业务联系人:杨德,电话:159****9831 | |||||||||
| 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557; |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14:00:00整。加急标书代写 |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 参与报价的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满足并遵守《******公司客户管理公告》客户准入条件及管理要求,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
| 六、违约管理 |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 | |||||||||
| 1、****公司禁止参加同一竞价公告报价; | |||||||||
| 2、参与报价中存在价格严重欺诈、刻意抬高/降低报价等非正常竞争行为; | |||||||||
| 3、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 4、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 | |||||||||
| 1、以不诚信、欺诈等手段骗取准入资格,运输、计量、检化验等环节弄虚作假; |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 3、****公司、各单位相关人员回扣、返点等形式影响其对供应商公正、公平评价。 |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五)不良行为禁业:**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人民法院官网中“**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 七、其它要求 | |||||||||
| (一)数量及品质情况仅为报价参考,合同签订后,需方按供方要求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运输资质),运费由需方承担。 | |||||||||
| (二)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 (三)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 (四)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单,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邮件传送等不可抗拒因素****公司概不负责。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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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