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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八义镇岔口村东南约0.5km,****中心坐标为东经113°01'18.156",北纬35°56'46.094",行政区划隶属**区八义镇管辖
建设规模:开采原煤90万吨/年,井田面积3.753km2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煤矿采用四个井筒进行开拓,分别为主斜井(新掘)、副立井(利旧)、回风立井(新掘)、进风行人斜井(利用原振义煤业主斜井),辅助工程(注氮车间、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处理站、原煤库、原煤振动筛布袋除尘器、危废贮存库、燃气锅炉等)。
煤矿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截止2022年7月底,**主斜井和回风立井、15号煤层井底车场、集中回风巷、回风大巷、部分采区轨道巷等井巷工程已施工完成。初期雨****处理站的管线,为2025年4月建成;****处理站改造于2025年7月完成;筛分楼布袋除尘器2025年3月安装调试完成。本项目从立项备案到调试过程,均未发生环境投诉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斜井(新掘)、副立井(利旧)、回风立井(新掘)、锅炉(燃煤改燃气)、筛分间(布袋除尘器)、****处理站、危废贮存库。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备注: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