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三魁镇秀阳路63号三魁老站房店面两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2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2-31 |
出租标的地址
| **县三魁镇秀阳路63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应女士、张先生|联系电话:****6398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原合同于2026年1月3日截止。)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利人:泰****公司,****集团****公司实际管控经营。 2、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县不动产权第****586号,出租用途为商业,规划用途为公路用地/其它。 3、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移交时的场地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场地现场现状)。 4、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5、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意向人须自行勘察标的物及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驻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竞价方式:采用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9、行权方式:过程行权。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7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起始价2.7万元,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下期租金应在上期租金到期前15天内缴清。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缴****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1、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商业),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非法物品等,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环保、安监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竞得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以及是否符合承租人的需求等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应的费用也有竞得人自行承担。 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即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0%(取整数),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腾空租赁场地,经出租方查验配套设备设施完整无损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如合同期未满承租方发生违约退租等情况,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为原则,租金无递增,下期租金应在上期租金到期前15天内缴清。 3、出租场地相关证****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场地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治安费、物业费及各类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出租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 6、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7、招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标的物现状及房屋和土地用途或使用功能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竞得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意向承租人报名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勘探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出租方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该有的有关资料及协助,竞价人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单位(个人)无关。相关风险意向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8、租赁期间,租赁房产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9、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使用任何明火及相关设备。 10、****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和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竞得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壹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竞得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11、标的交付时间:①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在缴清相关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开始时间从原租赁到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②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原承租人在租赁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做好腾空移交工作并结清相关租金和费用,竞得人须在收到房产交付使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的次日开始计算。 12、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人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人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竞价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人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围标和串标等。如发现上述行为,出租人将取消本次招标、竞价活动,招标、竞价结果将不予以认定,****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人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竞价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
| 租期 |
二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27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12月25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12月31日下午5 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 12月31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产展示安排: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 5 时止 3、咨询、地点:**市鹿****大厦21楼。 4、看样地点: 标的所在地。 5、咨询电话:0577-****6398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应女士、张先生 |
电话 |
****6398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鹿****大厦2101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6398 |
| 手机 |
182****7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