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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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鹿**瓦市巷56号一层及二层房产整体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3.6439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建筑面积约46.71平方米,其中一层为23.36平方米,二层为23.35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2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2-31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鹿**瓦市巷56号一层及二层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先生、邵先生|联系电话:0577-****2012、0577-****8852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中,原合同于2026年1月4日截止。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市鹿****集团有限公司,权证号:浙(2023)**市不动产权第****922号,已委托****运营管理。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过程行权)。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6439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3.6439万元,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足额****交易中心账户;租金含税。 |
出租用途 |
出租用途: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以后,承租方腾空租赁场地、财产移交手续办理完毕且结清本协议约定所有款项的1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受让方须在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按现状交付,交房之日即出租方通知承租方收房的书面通知上注明的收房日期,租期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承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5、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6、如因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给出租方或租赁房屋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承租方须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承租方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切实负责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责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双方另行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如政府或出租方上级部门对消防安全,治安等提出新的要求时,签订新的《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8、承租方应自行做好承租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清运,严禁在楼梯、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外设置任何能在外立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展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拆除,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转借、与他人共同使用、与他人联合开发或**运营等方式进行租赁房屋租赁使用权的转移,亦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 11、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2、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竞得人也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竞得人均****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73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先生、邵先生 |
电话 |
0577-****2012、0577-****8852 |
| 传真 |
|
邮箱 |
****@qq.com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4楼 |
| 联系人 |
邵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852 |
| 手机 |
139****5073 |
附件(6)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