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K〔2025〕055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2025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李典镇李典村0.8529公顷农用地(含耕地0.74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8529公顷,其中农用地0.8529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 四、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1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办公室印发 2025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