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B〔2025〕123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23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市2025年度第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市周庄镇、**镇、祝塘镇的集体农用地1.3271公顷(含耕地0.963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07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34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3271公顷。 二、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2025年12月18日